4月16日,国家能源集团董事会在京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集团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刘国跃主持会议并讲话,董事余兵、王敏、王寿君、李延江、杨爱民、刘跃珍、王来祥、胡文森出席会议。集团领导傅振邦、杨鹏、冯树臣、冯来法、徐新福、王益民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集团公司7项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等27项议案。会议强调,要全面实施“136”发展战略,以科技创新带动产业创新,全力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进今年30个重大项目和70个重点工程建设,以大项目建设带动科技创新和产业装备升级,扎实推动“大项目建设管理年”取得实效。加强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化、制度化、信息化建设,强化组织保障和调度协调,确保完成工程建设全年目标任务。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和防范遏制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硬措施。加强逆周期、跨周期运营组织,全力增产量、提运量、保电量,加强对标对表,深化精细管理,确保半年经营任务实现“双过半”。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深化改革各项工作。按照集团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要点,重点推进八个方面25项改革任务,全力推动提升国家能源安全保障能力,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依法治企,全面加强风险管控。持续深化“法治国家能源”建设,扎实、有序、高效推进“一流法治企业建设”试点工作,前移法律风险防范关口,强化重大决策合规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要坚持规范管理、高效运作,全面提升董事会治理效能。不断加强董事会制度体系建设,畅通覆盖会前、会中、会后的董事会决策机制,帮助外部董事更加及时全面了解所需信息,充分发挥外部董事作用,保障董事会科学决策。
会前,集团公司董事会召开了外部董事沟通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听取了有关工作报告,并对有关议案进行了情况沟通和初步审议。
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有关领导,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